2011年10月1日星期六

2010年7月11日 星期日

马兴松:今宣布指南 现有燕屋料获保留 12-7-10
(双溪大年10日讯)《南洋商报》探悉,政府明天将宣布影响全国养燕业者营运方针的“养燕业指南”,最令业者欣喜的消息,便是全国燕屋都将获保留。这项由全国燕窝商联合总会及农业与农基工业部历经无数次协商后出炉的指南,将为养燕业者厘定正确的经营方向。马来西亚燕窝商联合总会会长拿督巴杜卡马兴松今天向《南洋商报》证实这项消息。不过,他说,有关指南内容必须交由农业部宣布。农业部长拿督诺奥玛已定于明天在吉隆坡召开记者会,宣布新鲜出炉的养燕业指南。据了解,这分指南内容分为三大部分,即(1)养燕、(2)加工、(3)出口,从而规定养燕业及燕屋的操作、环境卫生、产品素质、品牌保证等。地方政府有权增删无论如何,这套指南只作为全国划一的准则大纲,地方政府有绝对权力加以修改、增设或删除,从而个别落实符合地方上需要的指南。至于古迹保留区燕屋的存废及前景,则交由古迹保留区小组委员会决定。市区不宜建燕屋据悉,在全国燕窝商联合总会积极争取下,现有燕屋将获得保留,该联合会总会长马兴松较早时指出,在2009年12日31日或之前向当局登记或申请的燕屋,都将获得保留;至于在12月31日后设立的燕屋将不在考虑范围。该会也不鼓励在市区范围建立新燕屋。加强监督卫生环境为了确保我国出产到国外的燕窝具备一定水准及素质保证,当局将限定所有养燕业下游企业业者,在符合卫生的环境中运作,同时使用符合规格的设备,生产纯正及健康的产品。有关指南也规定出口燕窝产品必须获当局批准函件,以维护我国燕窝品牌,塑造符合卫生水平及品质保证的马来西亚燕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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