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日星期六

馬中燕窩出口協議書討論會‧5小時會談‧2輪投票通過‧擴大RFID詮釋‧有條件簽協議

(吉隆坡30日訊)大馬多達21個燕窩相關公會週四與農業及農基工業部長拿督斯里諾奧馬針對“馬中燕窩出口協議書"進行逾5個小時會談,但無法達致共識。最終,以兩輪投票通過有條件去簽署出口協議書;即擴大對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的詮釋。 燕窩相關公會是在農業及農基工業部的邀請下,出席馬中燕窩出口協議書討論會,討論會從上午11時開始至下午4時結束,出席的燕窩業者代表多達100人。 討論會針對是否簽署出口協議書而展開兩輪投票,第一輪是以65票對35票通過,由於大馬燕窩行動委員會及其他代表不滿意燕窩問題未完全解決就急於投票,於是率眾離席;不過,第二輪投票仍以48票對0票通過。 數代表離席抗議 諾奧馬指出,燕窩商是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即要求中國政府擴大對無線射頻識別系統的詮釋,才同意簽署出口協議書,不過最終視乎中國當局是否同意。 他說,農業部與多個燕窩相關公會認為,先讓5%已經處理及加工的淨燕(Raw Clean)出口至中國,同時解決未經加工及處理的95%毛燕(Raw Unclean)出口問題,我國也會要求中國針對市場需求而修改協議書內容,以便生產毛燕的燕農不會蒙受虧損。 他提到,淨燕問題已拖延一年,農業部若不先解決淨燕出口,整個引燕業將受影響。他說,往後興建燕屋必須向獸醫局登記。 “在討論會上,一些業者不滿農業部沒有即時解決毛燕出口問題,可能導致毛燕價格暴跌或賣不出,其實農業部將與中國政府協商毛燕出口事項,並非想讓淨燕壟斷市場;例如大馬出口冷凍榴槤到中國,普通榴槤價格及銷路未必會受影響,政府正與中國洽商,將大馬榴槤直接賣去中國。" 920簽出口協議 諾奧馬也同意馬來西亞燕窩商聯合會總會長祝聖才要求農業部成立燕窩諮詢委員會來解決國內一切燕窩問題的建議。 他提到,農業部與燕窩公會將於9月20日赴中國簽署馬中燕窩出口協議,過後中國代表將來我國瞭解本地引燕業系統、燕屋構造及出口過程等程序,但尚無法確定何時能全面恢復出口。 週四本來只邀請8個燕窩組織,即馬來西亞燕窩商公會、馬來西亞燕窩商聯合會、馬來西亞燕農公會、馬來西亞燕窩進出口商公會、馬來西亞燕窩出口商公會、馬來西亞救燕委員會、馬來西亞燕窩行動委員會及馬來西亞燕窩研究中心。 不過,燕窩業者反應熱烈,多達21個公會代表到場,當局要求有關代表出席社團註冊局的准證,以證實不是濫竽充數。 數代表身份不明 投票成績令人懷疑 因不滿農業部在討論會上發動投票,而率隊離席抗議的大馬燕窩行動委員會主席馬珪福指出,原本一個組織可派5個代表出席,6個組織即30人;豈料,某組織帶來多名身份不明的代表投票,成績十分令人懷疑,而且討論會進行投票,並不能代表全國數以千計的燕農意見。 他說,農業部匆忙發出通知邀請8個燕窩組織出席討論會,以致其中兩個組織來不及出席。 他認為,淨燕及毛燕出口問題必須同步解決,出口淨燕只有小部份業者受惠,因為大馬缺乏加工廠及人手,其實出口毛燕會更好,而且毛燕品質天然,更受中國消費者的歡迎,而且中國也有足夠的加工廠及人手處理。 祝聖才:受邀組織屬合法代表 針對原本只有8個燕窩組織受邀出席討論會,忽然增至21個組織,馬來西亞燕窩商聯合會總會長祝聖才解釋,有關組織是該會旗下47個公會的成員之一,是合法代表。 他說,該會向來反對採用無線射頻識別系統,或希望中國方面能彈性處理追蹤系統。 他也否認投票成績已違反與中華總商會的協議,雖然早已說明淨燕及毛燕出口問題同期進行,但是先讓淨燕出口不算違反協議。 他指出,總商會只是燕窩公會的協調人,負責召集代表出席會議,並非燕窩商的發言人或主要代表。 他稱,該會剛成立4個小組來處理燕窩問題,包括燕屋、加工及開發、市場推廣及解決無線射頻識別系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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