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沙亞南3日訊)一名拿督級商人因在7年前主導一宗燕窩養殖投資騙案,並涉及28宗金額高達97萬5580令吉的洗黑錢活動,週一在沙亞南地庭俯首認罪後,被判處監禁1日和罰款14萬5000令吉。
無論如何,主審法官瑪嘉尼阿都拉諭令被告,必須在本月10日之前繳清上述罰款,否則被告必須以每項控狀監禁5個月作為替代刑罰。
56歲的華裔被告拿督王勝周(譯音)被控在2005年10月1日和同年11月28日,於雪州八打靈再也大學路JayaOne商業中心1樓的辦公室內,主導一宗燕窩養殖投資騙案。
他被指利用其公司Golden Nest Properties International(M)Bhd的名義,以高回酬為餌誤導和誘騙公眾加入上述投資計劃。
此外,被告也被控在2008年12月2日和2009年10月1日間,分別在巴生河流域的大馬銀行、大眾銀行、聯昌國際銀行和本身的辦公室內,進行28宗金額高達97萬5580令吉的洗黑錢活動,並指這些洗黑錢活動,與燕窩養殖投資騙案有關。
此案的主控官為瑪茲亞副檢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師則為S.峇拉卡什。
被告在法庭通譯員宣讀控狀後,對其面對的2項控狀皆表示認罪。瑪嘉尼阿都拉較後判處被告監禁1日,同時罰款14萬5000令吉。(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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